中新网厦门9月13日消息:厦门市中级法院昨天对一起案值超过亿元的诺基亚GSM通讯设备走私大案作出一审判
决,四名被告的个人分别被判处死缓、有期徒刑;两家被告的法人单位则被处以巨额罚金。
据法制日报报道,被告厦门南洋信息技术开发公司总经理张国庆得知福建省移动通讯局(另案处理)欲进口诺基亚G
SM通讯设备后,即代表公司以19.5%的包税代理费争取到货值 6660万美元的该批通讯设备在厦门、漳州两地的包税
代理权。而后又将通讯设备以13%的代理费分别分批转包给厦门特贸公司和安海公司非法通关进口。
其间,被告人叶建兴与骆昌良、段文强(在逃)等人与被告荣辉贸易有限公司及其职员王文权、许文轩互相勾结,采
用分包转包下家的方式及伪报品名、少报货值、非法通关的手段,获取巨额利润。
经厦门海关核定,扣除已征税款,被告单位厦门南洋公司参与走私诺基亚GSM设备价值6660万美元,偷逃应缴
税额人民币逾1.6亿元;安海公司偷逃应缴税额逾6660万元;荣辉公司偷逃应缴税额逾3900万元。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上述被告单位和个人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系共同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
特别严重。分别判处被告人叶建兴死刑、缓期2年执行和罚金6700万元,张国庆、王文权、许文轩有期徒刑11年、8年
、5年,分别判处被告厦门南洋公司、荣辉公司罚金人民币1600万元和300万元。(陈红燕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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