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湖北网9月14日消息:(晓亮魏楚军魏号国)武汉市检察院昨日披露,原湖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副厅长龚
旭东,因收受巨额贿赂且家中“飞”来数十万元巨额财产而被纪检监察机关逮住。近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龚任湖北省服装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期间,在外经贸部下达的戴帽出口配 额上多次给中宏发展有限公司(省
服装公司在港公司)副总经理林燕平“方便”,林将“戴帽”配额在香港炒卖,谋取非法利益。1995年元月,龚因公赴港
,林燕平向龚行贿港币40万元。
1992年8月至1996年8月,龚旭东将湖北省服装进出口公司向美国、欧洲出口服装的配额,提供给港商李某
。期间,李先后送给“龚总”港币14.5万元、美金1万元。
经法院严密审查,龚对其中港币64万余元、美金7.4万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法院故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
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人民币;港币140余万元
、美金9万元予以追缴。
去年,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在审查其经济问题时,扣押其港币189万余元、美金13万余元,人民币40余万元,
后将此案移送省检察院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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