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徐进)9月13日,哈市公安局召开贯彻市委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精神暨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推进会,会议部署了进一步推进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
会议通报了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姜明在讲话中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以江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二次创业、富民强时的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千方百计把经济搞上去,一心一意为人民 办实事”的总体目标,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创建意识,深入整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塑造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自觉做到让党委和政府放心,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满意。
姜明指出,创建哈尔滨市经济发展良好的治安环境、法制环境和服务环境是公安机关的职能和任务所在。公安机关要把同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唯一标准。要在窗口工作、保护企业、出台政策、清理积案、整治交通等五方面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涉及到企业的办证、办照问题,要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热情周到快捷地服务;遇到在企业发生的各种犯罪活动,要及时组织警力快侦快破,加大追逃和缴赃力度,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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