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今日报道(通讯员杨新莉王志琴)25岁的张学志在北京杀人焚尸后潜逃两年,尽管他的家人专门在火炕下面挖了地洞让他躲藏,但他依然没能逃出法网。12日,这起北京市政法委“严打”督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故意杀人、放火、盗窃案开庭审理。
经过检察院审查查明,1994年张学志初中毕业后从河北省定兴县来京打工,后与外地 来京同在北京丰台某地开发廊的林晶及其男友王某相识,关系密切。1998年11月29日,林晶与王某发生纠纷后,按照张学志的提议,暂时住到张学志女友刘桂香家。30日王某让张学志把林晶送回去,张学志不同意,王某遂打车到刘桂香家带走林晶。在得知王某带走林晶后,张学志十分不满,认为王某不给自己面子,遂伙同曹学荣、刘桂香、刘雪莲等人(均另案处理),于11月30日晚11时许,到丰台区岳家楼村王某与林晶的共同居住地,让曹学荣等在院外等候,自己持刀入室,与王某理论,继而发生争执。在林晶在场的情况下,张学志用刀猛刺王某胸、腹部数刀,致使王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随后,张学志让林晶出去,为毁灭罪证,点燃床单焚烧尸体及室内物品,并打开了煤气罐,临走时还将王某装有7000余元人民币的手包掠走。
作案后,张学志与林晶一起,先后潜逃至天津、河北石家庄、河南郑州、四川奉节县、湖北宜昌、东北林晶老家、山东威海、湖北荆州、沙市、广州、湖南麻阳等地,惶惶不可终日。张学志的家人为窝藏张学志,特意在家里的火炕下面挖了地洞。因经济困难,林晶还在广州等地出台做小姐。2001年2月,当林晶独身一人回东北老家后,在其家人的劝说下决定投案自首。其间林晶给张学志打电话讲要去自首,此时的张学志自作案时起外逃已两年有余。“我想,跑了这么两年,也跑累了,我就一直没走,就住在那里(湖南麻阳),2001年春节,我回河北老家住了三四天,又回到麻阳。”3月14日上午,林晶在父亲及2名律师的陪同下,到北京公安机关自首。4月13日,张学志在湖南省麻阳县被北京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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