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鹤山电】 一家有名的排头兵企业被一窝蛀虫弄得奄奄一息,成为一家严重亏损的企业。近日,鹤山市纪委公布了这起案件。
曾是龙头企业年上缴税利千万元
鹤山晶宝企业集团公司是一间国有大型企业,曾是当地的龙头企业之一,1997年工业 总产值达3亿,1996年和1997年上缴税利达1300万元。但在几年内,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国强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公司领导成员陈道贤、邱天球、源景棠、罗政权、罗玉芳、吕剑球、胡秋金(女)等8人,以业务费、管理费、加班费等名义,共同私分企业资金400多万元,滥发奖金、补贴300多万元,晶宝公司也逐渐从龙头企业变成严重亏损的企业。
领导班子私分公款数百万
据李国强等人交待,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私设了集体小钱柜,并分别以业务费、改造费、管理费名义先后从下属企业、部门提取450多万元,放入私设小钱柜中,以“奖金”、“补贴”等名义私分一空。
由于班子成员只想个人的腰包,导致晶宝公司多年出现严重亏损。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不但没有撤销小钱柜,反而继续发放不正常的所谓奖金、补贴、承包奖。据查,几年来,李国强等8人滥发奖金、补贴共计170多万元,滥发承包奖170多万元,共计340多万元。
8人被开除党籍其中3人被判刑
据了解,1994年,晶宝公司改制时,有关部门没有全面按照《公司法》严格加强管理,对集团公司的经营运作及财务状况也缺乏有力的监督和管理,对企业运作情况心中无数。该市纪委认为,监督不力、管理混乱为李国强等人违纪违法提供了可趁之机。
鹤山市纪委监察局于今年2月20日给予李国强等4人开除党籍及开除公职处分;给予源景棠等4人开除党籍及行政降级、撤职等处分。
鹤山市法院于今年3月21日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对李国强、陈道贤、邱天球三人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通讯员鹤纪宣记者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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