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广东省纪委副书记梁灿盛日前在接受记者专访时强调:中秋、元旦、春节等节日是“红包”的易发期。现在离中秋还有半个月,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预防和严格制止“红包”现象污染节日氛围和社会风气。谁敢顶风违纪,都要严查不贷,决不姑息。
梁灿盛透露,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有611人上交或拒收“红包”,共计人民币275万元、港币2.6万元、美元800元。另外,从去年10月至今年7月,全省各级纪检监 察机关共处理收受“红包”、礼金的党员干部75人,其中市厅级干部2人、县处级干部18人;给予党纪处分68人,其中撤销党内职务5人、留党察看11人、开除党籍23人;给予政纪处分41人,其中撤职20人、开除5人。如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下属有一个派出所的三名负责人,在春节期间收受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所送“红包”共计人民币10.96万元,三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撤销党内职务等处分。电白县有些镇的一些领导,为使自己人能当上镇长,送“红包”给有关人大代表,搞非法拉票活动,结果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罢免职务的处理。
梁灿盛强调,必须从“三个代表”的高度充分认识严禁接受和赠送“红包”的重要性、必要性。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到,“红包”现象,其实质是一种“权钱交易”,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要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尤其是关于礼品登记制度和财产申报制度;要坚决取消“小金库”,截断送“红包”的财源;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杜绝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现象,消除产生“红包”现象的深层次因素;建立包括群众监督在内的各种监督机制,发动群众及时举报党员干部接受和赠送“红包”的违纪行为,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朱荣燊粤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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