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十七日电中国国家公安部、监察部、文化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今天联合下发《整顿和规范歌舞
娱乐服务场所秩序专项行动方案》。
方案明确规定,今后,凡是在营业性歌舞娱乐服务场所内以陪唱、陪舞、陪酒等形式从事陪侍活动的,一律按“以营
利为目的的陪侍活动”查处。对营利性陪侍问题突出或者歌舞娱乐场所以“休息间”等名义设立陪侍女候客厅、房或以“公关
经理”、“妈咪”等 形式组织、介绍陪侍女的,视为情节严重,由公安机关查处,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的有关措施保持了与去年开展的“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管理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等社
会丑恶现象专项行动”工作措施的连续性,同时,加大打击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严格依法办案。对利用歌
舞娱乐服务场所便利条件,组织、强迫、容留、引诱、介绍他人卖淫,聚众赌博,开设赌场,吸毒贩毒,特别是组织、容留、
介绍境外妇女卖淫或进行淫秽表演的,要坚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坚决杜绝以罚代拘,以罚代刑等
现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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