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的小伙子和康峰坐在轮椅上,萎缩的双腿因病痛不停地颤抖,未领到课本的他坐在最后一排认真地听老师讲课、记笔记。这是记者9月17日下午在西安市临潼区秦陵街道办下和村小学二年级教室看到的一幕。和康峰含泪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不幸遭遇。
我把学校告上了法庭
1989年4月2日,下和村小学开展勤工俭学,当时正上小学二年级的我和同村一同学被安排上山采药。行至代王山孙村附近时,我不慎掉入深山沟,此次事故造成我胸部4至7椎体压缩性骨折并截瘫。我父亲就此事多次到学校、村委会甚至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要求学校支付治疗费及赔偿费无果。无奈之下,我于2000年2月将学校告上法庭。
2000年8月15日,临潼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下和村小学)组织勤工俭学活动未尽监护责任,对我的受伤负主要责任,并要求赔偿医疗、残疾用具、残疾补助等费用88843.65元。小学不服临潼区法院的判决,上诉至西安市中级法院。2000年12月5日,西安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我最终依法讨回公道。可下和村小学以无钱为由至今未支付给我一分钱!
我要上学
12年来,父母为我端屎端尿。但我感到没有文化,想干啥事也干不成!我要上学学知识,自食其力。
今年9月1日,在我一再坚持下,父亲去下和村小学缴纳学杂费后给我报了名。9月3日,当父母推着我走进小学二年级课堂时,我激动地哭了!但我没想到的是,几天后,学校派人到家中给我退学费,说不收我这个学生!我父亲拒绝了学校的退费。可开学两周了,我一直未能领到课本。我不奢求学校对我有特殊的照顾,只要让我和其他学生一样进课堂读书,我就满足了!
学校未给他注册
9月17日下午,就和康峰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下和小学领导。关于和康峰上学一事,该校校长孙振忠称其父替康峰报名上学时,作为校长他正在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几天后,学校派人退学费,被康峰的父亲拒绝。学校认为,根据教育法,小学是对适龄儿童进行教育的地方,不对成年人(和康峰年满21岁)承担教育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学校至今未对和康峰进行注册。也就是说,尽管和康峰在课堂上,但他并不是下和小学在校生,学校也就没有义务为其提供课本。另外,该校领导对记者称和康峰家人多次在学校吵闹,对学校正常工作产生威胁。
尽管因为赔偿的问题,学校与和康峰一家有种种矛盾。但不管怎样,和康峰想上学学知识并非一件坏事。他的上学问题最终将如何解决,本报将继续关注。本报记者秦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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