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珠海九月十八日电(石头)香港居民黄德文与多名内地人冒充警察抢劫案今日宣判,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 劫罪一审判处黄德文及内地人李鹏亮死刑,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另一名内地同案犯徐航敏,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案发于去年七月十二日早上,黄德文、李鹏亮、徐航敏伙同“阿海”(在逃)、“阿龙”等人,携带弹簧刀、手铐、 胶纸及一套警服,窜到拱北新市花园,冒充警察查房闯入一
同年九月五日上午九时许,他们又用同样的手法抢劫庞某、陈某财物近万元。
法院认为,黄德文等人的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故依法作出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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