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青岛市民孙某上午一纸诉状将青纺医院告到四方区法院,原因是这家医院误诊、误治害他10年担惊受怕,遭受无数病痛。
李沧区振华路72号居民孙某昨天来到本报读者接待室,向记者讲述了被误诊、误治长达10年的不幸:1991年5月,孙因右上腹痛疼、呕吐、发烧,到青纺医院检查,做完B超和CT检查后,医生认为是“慢性胆囊炎,胆囊癌”,怀疑其腹内有东西,需要手术。当年6月孙住 院并进行手术,诊断结果为:慢性胆囊炎,胆囊癌晚期。医生告诉其家属,孙最多只能存活3个月。
住院45天后,刀口吻合较好,出院时医生建议孙到肿瘤医院化疗、放疗。到肿瘤医院后,大夫根据青纺医院的病历进行放疗。经过46次放疗后,孙头发脱落,身体非常虚弱。医院随后建议化疗,因听说化疗副作用比放疗更大,孙没有同意,住院65天后出院。
回家后的孙某开始寻偏方治疗,据他说,在这期间先后吃过蝎子、蛤蟆、毒蛇,喝过卤水。
2001年,孙某到市立医院检查,将手术前的片子给大夫看后,大夫认为不会是胆囊癌,随即做彩超。经检查胆囊正常。为慎重起见,孙再次找专家确认为非癌症。“有了生的希望”的孙某来到青医附院,CT检查结果表明,不是癌。四方卫生局委托市卫生局于7月24日组织专家对原诊断作鉴定。
孙某向记者出示了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于8月3日作出的青卫医鉴字(2001)57号文件,鉴定结论为:1.根据该例的临床资料综合分析,诊断为胆囊癌晚期为误诊。2.根据术中活检及术后病理报告,未证实胆囊癌而建议进行放射治疗为误治。3.根据国务院国发[1987]63号文件和山东省人民政府[1998]61号文件有关规定,构成三级医疗技术事故。
回顾10年治病过程,54岁的孙某仍心有余悸,在整个治疗过程中,他曾经3次想到自杀。第一次是在听说自己患癌症,最多只能生存3个月的时候,当时想到如果活上3个月需花费大量钱财,不如利利索索早一点了结。第二次,放疗期间不能吃饭,呕吐非常厉害。第三次是在离开医院在家利用民间偏方的治疗过程中,回想当时将活的癞蛤蟆捣烂用酒冲着喝的经历,至今想起来还翻胃,当时实在不想再活了。“10年来,如果不是爱人的悉心照料和亲朋的大力相助,我早已不在人世。而给我造成这一切的就是青纺医院,今天我要告它,要它赔偿我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50万!”(楚风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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