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午,出席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的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情况的报告。
审议中,大家对《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肯定,同时指出了存在的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就业形势比较严峻;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增长幅度缓慢;部分企业劳动法律意识淡薄,不按规定劳动用工;部分企 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现象仍然存在;劳动执法机构不够健全,监督检查力量不足等。针对这些问题,组成人员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有些组成人员认为,存在问题的重要原因是对《劳动法》的宣传不够全面和深入,因此建议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劳动法》的宣传力度,使所有企业和职工都掌握、了解《劳动法》的内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应该认识到自觉遵守《劳动法》是对企业管理者的基本要求;广大职工应该善于运用《劳动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组成人员强调,尤其要加大对违法事件严肃处理的宣传,起到震慑作用。
有些组成人员强调,从目前我市就业形势看,结构性失业和弱势群体就业难的问题比较突出。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就业问题将更加突出,必须及早研究应对措施。促进就业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责任,要从现在起建立健全促进就业的机制。一是转变择业观念和加强技能培训,二是建立政府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制,三是制定奖励政策,四是学习上海等地的经验,鼓励非正规就业和非全日制就业,五是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
有些组成人员指出,要加强对企业执行工资政策的监督检查,适当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加大工资宏观调控力度,抓好工资指导线的贯彻落实,引导企业建立工资分配正常增长和约束的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明确最低工资的范围,严格执行370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
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就采取积极措施解决技术工人短缺问题,积极发展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以扩大就业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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