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邹高翔 通讯员刘方)不到一年时间,一家有官方背景
的医药经销公司竟收受回扣近400万元!近日,工商部门对其予以行政处
罚:没收其全部非法所得387·5659万元。
经工商部门调查查明:1998年10月至1999年7月间,广州市
越秀医药卫生发展公司(下文简称越秀医药)在购销药品过程中,按进货价
1%到10%不等的比例,收受广东省健生 生物药品公司、广东省医药进出
口公司斗门分公司、广州市福高药业公司等多家药品供应商给予的回扣款,
数额达387·5659万元。该公司收受回扣款后,开出三联单账单让药
商入账,在公司内部则将全部回扣款汇入“B”账(账外账),然后以上缴
卫生局、发放员工奖金的名义在回扣款内提取了280多万元。
据调查,“越秀医药”由区卫生行政部门组建,该区卫生行政部门曾下
发文件,要求全区卫生系统内各医疗单位购药量的60%到80%,要在越
秀区卫生系统中心药库(越秀医药卫生发展公司前身)购进。因此,“越秀
医药”成为众药商争相“公关”、“进贡”的对象。而越秀区卫生行政部门
由于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也被工商部门处理。
一名法律界人士说,此案典型地反映了医药购销中的“回扣风”,以及
行政权力干预公平竞争,这都是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应整治的重
点。越秀医药卫生发展公司收受回扣数额特别巨大,单位和个人均有经济犯
罪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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