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9月19日讯(通讯员 王延芳 记者 孟秀玲)今年以来我省市场物价稳步上升,前8个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升2·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2个百分点,居全国第四,位居华东地区首位。
省城市经济调查队分析认为,我省物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随着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和优化,我省鲜菜、鲜果质量明显提高,价格涨幅较大,加之饲料粮价格 上升,带动鲜蛋、猪肉价格持续回升,致使我省食品类价格高出全国水平1·3个百分点;其次,今年春季开学时,我省部分调查市县再次提高了义务教育学杂费标准,加之去年秋季学杂费收费提高的滞后影响,致使前8个月我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价格上升12%,较全国高出2·8个百分点;再次,随着医疗制度的改革,我省一些地区相继提高了手术费、住院费、注射费等医疗服务价格,带动全省医疗保健服务价格同比上升3·3%,高出全国水平3·1个百分点。在以上三个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使得今年我省物价涨幅一直稳居全国前列,物价涨幅前三位分别是北京(5·1%)、新疆(3·8%)、甘肃(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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