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左楠)哈市今年将改进热费收缴办法,交费主体由过去单纯向承租人或产权人单位收费,改为面向家庭成员及其所在单位收费。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城市供热动员大会上获悉的。
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文件规定,哈市限定的职工住房标准面积内的热费标准,由家庭承担10%,所在单位承担90%。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均为一般性企业的,其单位承担的热费, 由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按比例合理分担;家庭成员中有在党政机关、全额拨款或具有行政收费项目的事业单位以及金融、保险、电力、电信、邮政、石油、民航、烟草等垄断性行业工作的,其单位承担的热费,由该成员所在单位全部承担。对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民政定补优抚对象、失业救济对象、进入法律程序的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和按政策不能进入再就业中心的市属国有福利企业盲人、重度残疾人的全部热费,市属国有福利企业残疾职工50%的热费(另50%热费由所在单位交纳),进入再就业中心并经劳动部门核发下岗证、正在待业的职工家庭承担的10%热费,均由同级财政从专项资金中支付。
市委、市政府还规定,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把依法缴纳热费列为必保支出,不论男女职工,均要为其按时支付热费或报销垫付的热费。对不按规定支付或报销热费的单位,实行“五不准”政策,即不准购买和更新小汽车、不准发放奖金、不准领导干部出国、不准评为先进单位、领导干部不准评为先进个人。因供热单位原因室温达不到16℃的,要按省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
   手机铃声下载 快乐多多 快来搜索好歌!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