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9日晚,记者与王赛红律师再次来到金井村,在三番五次“追踪”下,签“卖房契约”的前任村委会主任、村书记宋福终于露面,并称:“不合法,把学校收回就行了嘛1
这位原村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讲述了卖学校的经过。
宋福介绍:“1985年,金井村曾用8万元翻新了小学校,而前几年村里又欠金天宝8万 元,但一直无力偿还。于是,我在去年就与他商量用学校顶债8万、利息挂账了事。这样做是因为去年3月,我问过校长宋喜,学校今年能否合并,这也是合村并校、减轻农民负担的大事。校长肯定地讲:现在4个班,8月份就剩下2个班,低年级只有十几个学生,所以学校很难办下去,去年新生就没收,咱村学校肯定要撤,但什么时候不知道。这样我就开始准备卖学校了,并于去年5月与金天宝签订‘房屋买卖契约’。”
王律师问宋福,与金天宝抬钱时,有无实物抵押,有无提交村民委员会的书面材料或召开村民大会来通过卖校顶债一事。宋回答都没有。律师提出:学校是村里集体财产,不经村民大会同意,属无效行为。情绪激动的宋福打断了律师的话:如果认为这样做不合法,把学校收回就行了嘛。
学生家长们说:冬天快到了孩子要上学,我们的心里是又难受、又害怕,这事情真不知能否彻底得到解决。(本报记者杨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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