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建建筑间距过小 业主状告市国土局
深圳首宗“阳光权”官司将开审
本报讯 (记者沈永淳)国城花园的100多住户近来一直忧心忡忡,
因为离他们住宅前方12米远的地方,也许马上就会出现一座15层高的建
筑物,住户们将再享受不到灿烂的阳 光和凉爽的清风了。因此,国城花园业
主委员会将批建这栋15层大楼的深圳市国土局告上了法庭。近日,这深圳
首宗“阳光权”官司将在福田区人民法院开审。昨日,福田法院召开了审前
会议,原、被告双方交换了证据。
居民反映[ 请别挡住我的阳光 ]
昨日,记者冒雨来到国城花园,见到该花园1号楼的南面有一工地,而
且地基已经打好。据国城花园的居民反映,他们1998年入住该小区时,
四周绿化很好,视野开阔,不少业主正是看中这些才买房的。但是,福田区
园岭街道办事处现在却要在国城花园1号楼南面建一座“社区服务中心”,
楼高达15层,而且实际高度相当于国城花园楼房的20层,但两楼的间距
只有12·81米。国城花园居民称,“社区服务中心”建成后,势必会影
响到国城花园一大部分住户的采光和通风。因此,业主们从1999年起便
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均无效果。
为了捍卫自己的“阳光权”和“通风权”,今年8月,国城花园的业主
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将深圳市国土局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市国土局违规
批准的该项“社区服务中心”的规划项目。
国土局[ 设计方案已作过调整 ]
在昨日的审前会议上,深圳市国土局没有向法院提交相关的答辩状,只
是提供了8份相关的答辩证据。记者试图采访国土局也被婉拒。后来,记者
从国土局的答辩证据中《关于“园岭社区服务中心”协调会会议纪要》上了
解到,为尽量减少建成“社区服务中心”对国城花园住户采光和通风的影响
,国土局曾协调有关部门对“中心”的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将“中心”的高
层建筑往西移,并将楼层数控制在15层以内。调整后国城花园1号楼东翼
及中间住户将不受遮挡,与西翼住户的间距也增至21米,采光和通风问题
将得到很好的解决。
原告律师[批建行为本身违法违规]
国城花园业主委员会的代理律师黄智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园岭街
道办在离国城花园不足24米的范围内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深圳市国土
局批准这一项目的行为本身,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和深圳市政府的法规
,侵害了原告方的相邻利益。
黄律师称,《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规定:多层、低层住宅平行
布置、长边向阳、朝向正南时,其最小间距新区不得小于南向建筑北向外墙
从地面至女儿墙高度的0·9倍,旧区不得小于0·8倍。按此规定,一座
15层的高层建筑与31层的国城花园1号楼南墙的间距绝不止现在的12
·81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还规定:高层住宅与高层住宅之
间的最小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当高层住宅面宽大于或等于25米时,
如果南向为高层住宅,那么最小的间距应为24米。
黄律师还介绍,我国《民法通则》第83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相邻的各
方,应当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
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由于国土
局的错误行为,将直接给国城花园的100多户住户造成极大的影响,因此
,国土局必须为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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