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司机和乘客打架,导致一辆公交车在行驶中突然失控,撞死一名无辜路人(本报今年3月31日曾作报道)。昨天,这两名肇事者被押上市一中院法庭受审。
今年3月30日7时许,公交716路司机陆建平驾车驶至浦东德平路时,与乘客张伟强发生口角。张伟强上前殴打陆建平,陆起身还击,结果车辆失控,偏向对面车道。陆建平想踩刹车,不料慌乱中误踩油门,公交车当场撞坏一辆出租车,撞死一名骑车人,撞倒一堵围墙。 法庭上,公诉人指控:陆建平作为司机,明知车辆无人驾驶的后果,但仍离开驾驶座打架;张伟强明知陆建平身为司机责任重大,却为泄愤而殴打陆。两名被告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
陆建平的辩护人称,公诉人起诉的罪名过于牵强。陆建平在反击时的确知道有危险,但想不到后果会如此严重。他在车辆失控时也踩刹车,说明他主观上想避免后果发生。张伟强的辩护人则称,张伟强打了陆建平一拳后,无法预见作为司机的陆会起身还击,也无法预见陆会误把油门当刹车踩,因此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直接或间接故意。
庭审中,两名被告人均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表示对不起被害人及其家属,也对不起自己的家人,希望法庭能从轻发落。一中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记者朱泳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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