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周市民出游的高峰已临近,自9月1日开始施行的《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执行情况如何?记者昨天暗访西藏中路“旅游一条街”时发现,旅行社普遍执行旅游保险新规定,但对“推荐旅游者投保个人意外险”条款却忽视了。
按照新规定,由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旅游者自愿购买旅游者个人保险。《规定》第二十四条作了“旅行社在与旅游者签订合同时,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 保险”的补充规定。
昨天记者在各家旅行社看到,旅游合同都已按新规定修改了保险条款,但接待人员主动解释旅行社责任险投保范围和推荐旅游者投保个人意外险的却少之又少。另外,几家旅行社提供的个人意外险的保费也令人纳闷:每人每天1元、2元、4元、10元,报价各不相同。
暗访中有一家旅行社接待人员好心劝说记者“勿要买意外险”。在另一家知名旅行社营业厅,记者问一对准备国庆节去千岛湖旅游的年轻人:“是否投保了个人意外险?”回答充满了惊诧:“不是旅行社已经投保责任险了吗?”———显然对个人意外险一无所知。更多的旅游者对各家旅行社各不相同的保费价格表示“看不懂”,所以“干脆不买”。
旅行社不推荐旅游者投保个人意外险违反了《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对解释、告知等合同附随义务的要求。而凌乱的保费报价的背后则藏有更多的“猫腻”:业务覆盖本市70-80%的旅行社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提供个人意外险的标准是10天每人4元,保额10万元。西藏路上一家旅行社的业务人员向记者透露:许多旅行社并不提供给旅游者单独的人身意外险的保单,由于缺乏透明度,旅行社就赚取了保费中的差额。(作者:陶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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