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湖南省会同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在校学生导演的盗窃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谭西斌、杨中林均已年满18周岁,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和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谭西斌、杨中林系会同县城某中学高三学生。自2000年6月至2001年2月,他俩单独、合伙或伙同另外两名同学,利用晚上户主熟睡之机,采取攀爬水管或从顶层吊绳入室的手段 ,在县城疯狂盗窃作案近四十起,盗得现金近两万元,还有大量手机、BP机、VCD机及照相机、手表、计算器、游戏机、衣服、皮鞋等物品。
谭西斌、杨中林这两位学生均天资聪颖,成绩优秀,曾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如果他们专心读书,或许会拥有如花似锦的美好前程。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令人深思。
首先,电子游戏机赌博害人不浅。自1999年3月开始,谭、杨两人就逐渐迷上了打电子游戏机。他们经常到县城某电子游戏室玩一种叫“打苹果机”的赌博游戏:先将钱交给老板,如果玩游戏赢了,由老板加倍退钱;否则,交给老板的钱便被老板赢了去。由于输多赢少,他们经常将家里给的学费和生活费输光。不好意思向家里要,便只好向同学借,借的次数多了,同学自然要拒绝,于是,他们便想到了偷。偷来的钱除了在学校里的开支,其余便用来打电子游戏,输光了,再去偷。仅谭西斌一人打电子游戏输掉的钱就在一万元左右。案发后,公安人员问他们为何一直到同一家电子游戏室玩儿,杨中林回答:“那家电子游戏室的老板特别好,每次我们输光后,他都要退一点钱给我们,有时见我们饿了,还买来面包给我们吃。送我们离开时,还笑着说下次再来。”
二是学校对学生管理不严。谭、杨均系寄宿生。按学校规定,老师晚上要到寝室巡查。但这项制度形同虚设。二人常在晚上结伴外出盗窃,将所盗物品大袋小袋地携往学校放在寝室里,赃物在寝室一放便是好几天,竟从未被学校发现过。由于晚上外出“捞钱”,他们白天上课经常睡觉,老师对这一异常行为从未仔细过问。另外,谭、杨等人的不少同学多次从他们手中低价购买赃物,但没有一人去向老师告发他们。
三是家长对子女麻痹大意。谭、杨均是家中的独子。上高中后,他们的父母每月均按期交给他们五六百元用于学习、生活开支,却很少过问他们的品行。今年寒假时,谭穿着盗窃的名牌服装回家过年,还将盗来的照相机、游戏机拿回家中玩,俨然一阔少爷,竟未引起家人的一点警惕。杨早在1998年上半年就因与他人合伙盗窃生猪而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其家人并未因此而加强对他的管教。当春节前夕他将盗窃的BP机、手表等带回家时,他父母也未去追问这些物品的来历,直至案发后才恍然大悟。(阿梅杨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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