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游细平)日前,深圳王帝实业有限公司接到国家工商总
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文件,驳回瑞士刁舵表有限公司申请撤销“帝王”表商标
注册的要求,至此,这场历时7年的深圳“帝王”和瑞士“帝舵”手表注册
商标之争终于画上圆满句号,以深圳“帝王”胜诉而告终。
“帝王”是深圳王帝实业有限公司生产手表的注册商标。1993年5
月,该公司以此名 称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同年12月,国家商标局核准
帝王商标编号为719194。1994年11月12日,受瑞士刁陀钟表
有限公司的委托,北京市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向国家商标局对“帝王
”商标提出异议:认为“帝王”商标已构成相同商品类似商标,侵犯了“帝
舵”表的商标使用权。1996年7月,国家商标局对“帝王”商标异议作
出裁定,帝舵表是由中文“帝舵表”加英文TUDOR和图形三部分构成,
而帝王表是一纯中文的“帝王”商标,且两表的含义不同,两商标的整体结
构、外观、含义、发音有较大区别,不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认。因此异议理由
不成立。初步审定第719194号“帝王”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1998年5月,帝王表申请注册。1999年4月,瑞士刁陀钟表有
限公司委托北京中原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注册
不当申请书,要求撤销注册的“帝王”商标。今年5月,商标委下发答辩通
知书,双方进行答辩。今年9月18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委发出第719
19号“帝王”商标撤销注册不当申请终局裁定书,裁定对“帝王”所提注
册不当理由不成立,“帝王”商标维持注册,这场旷日持久的商标大战以深
圳帝王胜诉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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