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周寒)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到私营酒楼吃喝,一吃就吃掉了6万元,打的还是“白条”。对于这些“上级机关”留下的白条,姓李的个体老板左右为难,最后向南宁市行政效能监察机关报了“案”。在监察机关的干预下,久拖不还的6万元已在“十一”到来之前全部还清。
1997年11月,南宁市个体老板李某承包了武鸣县陆斡镇的金福酒楼。从1997年11月开 业到2000年元月12日停业,陆斡镇政府等部门一直在那里“赊账”吃喝。2000年在“三讲”教育中,武鸣县纪委召集有关欠款单位负责人会议,敦促欠费单位当月共还清了欠款41097元,余下的18903元一直到今年7月仍未能还清。其中陆斡镇政府3205元、镇派出所7088元、镇司法所2594元、镇计生站2321元、镇水利站2157元、镇工商所1538元。
今年7月,南宁市纠风办接到酒楼老板的投诉后,很快将情况转给了武鸣县纠风办。此时南宁市的“行政效能监察”活动刚启动不久,此案马上被列为纠风重点案件进行查处。南宁市向武鸣县陆斡镇政府下达了监察决定书,要求所有的欠款都必须在9月30日前还清,不得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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