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家计委近日会同国务院纠风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全国组织开展了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并于昨天公布了11家医院的价格违法案件。
这11家医院是: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友谊医院(价格违法金额417170元)、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价格违法金额1384040元)、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价格违法金额552940元)、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价格违法金额3171629.80元)、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价格违法金额3952 437元)、西安交大第一医院(价格违法金额4349880.04元)、江苏省肿瘤医院(价格违法金额2713777.32元)、上海第二医大附属仁济医院(价格违法金额1179650.50元)、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价格违法金额2455365.50元)、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价格违法金额301958.81元)、广东省人民医院(价格违法金额5366806.44元)据介绍,这11家医院的价格违法金额共计2584.56万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已经依法进行了处理。这些医院的价格违法问题的主要表现为:
一是药品价格方面:不按规定时间及时降价销售药品;超过政府规定的价格或者差价率销售药品;招标采购药品不按规定作价销售;未经批准,擅自定价销售医院自制药品。
二是医疗服务价格方面: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擅自收费;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肢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如有的医院自立项目收取点名麻醉费、超声诊断图文报告费、心电示波记录费、纸张费等;有的医院在做胃镜检查时,规定收费标准每人次80元,实收150元,核磁共振检查,规定标准每人次700元,实收860元;有的医院在做螺旋CT检查时,国家规定头部每人次144元,其它部位每人次264元,而医院将病人胆、胰两个脏器检查分别收费,每人次实收528元;有的医院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护理咨询费、终末消毒费等。
三是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违反规定乱加价、乱收费。如有的医院在做X光检查时,将进价为每张3.88元的柯达胶片按进价每张8.25元收费;有的医院实际使用一次性医用网套5000多个,而医院却虚列支出,向病人收取了20多万个的费用。
“省医”答复:乱收费已剔出
本报讯记者廖怀凌报道:就新华社报道广东省人民医院多收费一事,院方作出回应称,医院从今年8月起已经就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院方表示,该院作为一家规模大、收费项目繁多的医院,在执行价格中可能会出现多收费或者少收费现象,医院领导对此十分重视,在行风评议活动中已经认真进行整改,剔除了不合理的收费项目,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院方还在门诊等显眼处张贴有关收费项目的价格明细表,随时接受群众和物价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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