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9月30日消息:有“重庆第一贪”之称的陈新特大贪污、挪用公款案昨日上午终于有了结果,重庆市一中院经过几个月的审理,依法判处陈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现年35岁的陈新原系工商银行重庆分行九龙坡支行杨家坪分理处会计。从1995年开始,陈新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挪用公款投入股市。1999年底,因股票亏损巨大,有4000多万元
陈新在办理了离婚手续,并支付其妻50万元的“赡养费”后,于2000年1月2日携带280万元现金和20万元存折出逃。先后潜逃至成都、贵阳、昆明及越南、缅甸等地,并把携带的部分公款继续投入股市。同年3月10日,陈新在成都一网吧上网时被抓获。
法院认为,陈新将公款368万元挪入其掌握的账户炒股,其行为构成了挪用公款罪。在罪行行将败露时携款潜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贪污金额4000万元,造成损失4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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