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晓宏)今天,记者在网上发现一张印有国旗图案的电子贺卡,国旗在这张电子贺卡中充当了背景,前面的两行字是这家公司的祝福:××(此处为某公司名称)祝您国庆节愉快。据观察,以国旗为图案的国庆、中秋贺卡近日在网上流行。在祝福的同时,商业网站忽略了国旗贺卡违反了《国旗法》。
“我认为这样运用国旗的图案违反了《国旗法》。”北京汇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魏晓 东说,《国旗法》的第18条中明确指出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和广告,现在网上国旗贺卡上多标有公司名称,或用于商业网站的活动,因此可以说是把国旗图案用于商业目的。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不能随意使用,更不能把国旗及其图案用于商标、广告和商业性营销活动。
报道开始时提到的那张电子贺卡已引起了贺卡发送公司的注意。公司的工作人员王坚先生告诉记者,在中国境内的两家公司——上海公司和北京分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员工、机构与此有关,因北美等地还有分公司,由于时差、地理等因素,目前尚不能了解非中国境内的分公司的情况,“公司很重视这一事件,已经向总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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