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三十日电北京市有关方面披露,《北京市外地来京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将于十月一日正式出台实施。
据介绍,外地投资者连续三年每年纳税达到八十万元人民币,或者近三年纳税总额达到三百万元,可办理进京户口。除税收指标外,还有务工数量等引导性条件,比如城区私企安排本地工达到一百人,或者本地工占总职工人数百分之九十以上,符合条件者可给予办理 私营企业法人代表、配偶及子女共计三个进京户口指标。
外地经营者凭“税”办进京户口,城区从严,郊区从宽。外地私企投资京郊,只需满足如下条件即可:连续三年每年纳税达到四十万元,或者近三年纳税总额达到一百五十万元;务工人数也只要安排本地工五十人,或者本地工占职工总人数百分之六十以上。
据悉,到二000年底,北京市私营企业共十点四万户,注册资本总额达一千零三十六点二七亿元。个体工商户共二十四点二万户,从业人员三十五点四万人,注册资金总额达二十七点二三亿元,销售总额八点八九亿元。目前,私营个体经济已成为北京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十月一日后,符合条件的外地投资者可携带税务、工商、劳动等部门相关材料及现住房材料,到区县级公安分局申请办理,公安部门也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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