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消息:今年以来,因为飞机航班延误导致的旅客拒绝登机、集体投诉事件日渐增多。国内约有20%的航班不正常,不少旅客对延误后的服务不满意。
中国民航总局规划科技司今年4月发布的《2000年民航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0年,民航全行业计划飞行673921班(架)次,正常飞行521728班(架)次,航班正常率为77.4%,比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另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国内民航约有20%的航班不正常。
民航人士介绍,造成航班延误,最常见的是天气。另外,近年空中交通流量增长太快,飞行管理难以适应,也是航班不正常的另一主要因素。民航方面的调查表明:近十年来,北京、上海、广州三大机场飞行流量每年递增10%以上,航路一度相对拥挤,由此而造成的航班延误曾占全部延误的20%。
此外,航空公司运力调配、飞机机械故障、机场净空条件被破坏以及旅客的一些自身行为也会阻延航班。
延误一旦发生,如何善后就成为焦点。中消协秘书长宁望鲁介绍,目前乘客不满意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有关方面对航班延误所提供的信息不及时、不详细,难以让消费者信服;航班延误后对乘客提供的饮食服务程序不透明,消费者不知道多长时间才能获得餐饮服务;在延误时间较长的情况下,航空公司和机场没有及时告诉消费者,他们享有退票、转迁,以及由经营者安排食宿等的权利。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刘俊海认为,碰上航班延误,乘客享有三项权利:知情权、选择权和索赔权。如果航班延误了,民航应当及时、明白地把延误的理由、延误的时间告诉消费者,便于消费者安排自己的行程。消费者在航班延误时,可以选择退票,可以选择其他的航班,宣布作废合同应由乘客决定,而不是由航空公司决定。至于索赔,《民航法》第126条规定,旅客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本人或者代理人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措施的可以不承担责任。
民航总局人士马松伟则表示,根据现行法规,如果航班不正常是因为天气、空中交通管制、机械故障等客观原因造成的,航空公司不给予赔偿。国外的航空公司从来不会因为天气原因,对延误航班的旅客提供食宿,而国内相当多航空公司提供食宿。另外,我国公共航空运输服务标准中明确规定,航班延误时,应每隔30分钟向旅客发布一次延误信息。
   手机铃声下载 快乐多多 快来搜索好歌!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