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陕西省政府近日转发省体改办、省计委等7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大整顿药品市场力度,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意见》指出,要坚决关停一批规模较小、管理混乱、污染环境、浪费资源、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低水平重复建设,投入产出极不平衡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严厉查处医疗机构特别是个体诊所无证制药、无批准文号的制药行为。对生产、销售假药 劣药、一定时期达不到GSP、GMP要求的、“三废”污染严重的、连续2年不生产、不销售的企业以及连续3年亏损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取缔。要结合换证工作,对全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医院制剂室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凡市场上能正常供应的药品,医院不得重复配制生产,对不具备制剂条件的医院制剂室不予换证。对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经营行为不规范、达不到换证条件的经营企业坚决不予换证。坚决纠正当前药品市场存在的无证经营、证照不全、一证多用、超范围超方式经营、出租转让证照以及未经审批经营特殊药品等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扭转我省药品批发企业过多、过滥的状况,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意见》还指出,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整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药品的行为。要坚决取缔非法交易场所,对取缔的非法药品交易市场由明转暗或死灰复燃的,要集中力量,予以严厉打击并从重处罚。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地方、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责任。(记者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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