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郑丽虹)本想趁着国庆长假好好游乐一番,不料在厦门
游玩过程中却集体出现了拉肚子、呕吐、头痛等症状,这使参加这次旅行的
深圳旅客们极为扫兴。昨日,经历了这场“痛苦之旅”的旅客给本报打来电
话,称这是一起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并说当时有22名旅客是在入住的厦门
金×酒店就餐后陆续出现以上症状的,该酒店应对中毒旅客进行赔偿。记者
经采访了解到,该酒店已将当日的食物封存后送到卫生防疫站进行检验,目
前检验结果尚未出来,该酒店的一位黄经理表示,如果确实是这些食物引起
了旅客们的不适 症状,酒店会承担应负的所有责任。
事发22名旅客拉稀呕吐头痛
昨日中午,参加此次旅行的深圳福田区贾小姐打来电话向记者讲述了当
时的情况,。10月2日,她随由深圳国际旅行社组团的“厦门四日游”旅
行团来到厦门,旅行团共有29名旅客,到达后全部入住当地的金×酒店。
3日凌晨就有一名旅客出现了拉稀、呕吐、头痛等症状,天亮后,包括贾小
姐在内的22名旅客陆续出现了相同的症状,于是都先后去了当地的中山医
院检查治疗,并同时怀疑是2日晚在金×酒店吃自助餐时吃了不洁食物引起
的。
就诊食物中毒?急性肠胃炎?
令大家感到不解的是,先去医院的几名旅客的诊断书上写的都是“食物
中毒”,而后发作的旅客同日去该医院检查时,医生却不肯在诊断书上写“
食物中毒”,而一律写成“急性肠胃炎”。当时贾小姐问医生为何不写食物
中毒,医生说是一种细菌性感染,其实也是一种食物中毒,但是医院现在不
能这么写了。于是大家都猜想可能是酒店被惊动后派人和医院通了气。因为
身体极度不适,这批旅客都不能在后来的两天里继续他们的旅程,而要躺在
病床上打吊针。
调解索赔四千只给两百
根据贾小姐提供的号码,记者拨通了另一位旅客曹小姐的电话,她是市
内某成人教育学校的教师。她说厦门市旅游质量管理所的一位所长也来现场
进行了了解,当着他的面大家向酒店提出了索赔,要求酒店赔偿每位中毒旅
客医药费、营养费、继续治疗费(有的旅客至今还没有恢复)、误工费等共
计4000余元,但酒店派来处理此事的一名经理则说酒店只能赔偿他们在
厦门就诊期间的医药费和慰问金每人200元。对酒店这样的处理意见,旅
客们都表示不能接受,由于急于赶回深圳,大家只好委托旅行社处理善后事
宜,希望通过进一步谈判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
酒店态度其他用餐人未出现此类症状
记者于是联系到了厦门金×酒店,当时处理此事的营销部黄经理接受了
采访。他告诉记者,事发当日酒店就将旅客用过的那批食品封存后送到厦门
卫生防疫站检验去了,目前检验结果还没有出来,如果确实是这些食物引起
了中毒,酒店愿意承担应负的责任,但分析起来食物中毒的可能性不大。他
说,当日一起用过这顿自助餐的顾客有二三百人,但出现不适症状的只有这
个旅行团的成员,卫生防疫站的工作人员也说没有收到有更多人出现此类不
适的报告。黄经理指出,急性肠胃炎也是假日期间常见的病症,旅途劳累、
水土不服、肠胃不好等因素都会导致此病症。
旅行社无直接责任但会协助处理
当日带团的导游黄小姐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则表示,这次事件的发生
旅行社没有直接责任,此事已转到深圳国旅顾客服务部跟踪处理,旅行社将
会尽量协助妥善处理此事。
质监所诊断书不能作执法依据
为进一步求证这件事,记者又拨通了厦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电话
,接电话的是一位姓林的小姐,她当日正好陪同该所所长前往处理了这起旅
游纠纷。据她介绍,当时旅客只能出具医院开的诊断书,这不能作为质监所
的执法依据,而只有卫生防疫部门(如防疫站)在对送检食物做了相关检验
后出具的食物中毒报告才能作为执法依据,因此当时只能对旅客和酒店双方
进行调解。据林小姐介绍,他们已就此事与深圳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取得了
联系,希望能对此事作进一步的调查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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