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保证道路安全畅通,确保APEC会议能够在上海顺利召开,上海市公安局昨天决定,将从10月14日至22日实施控制道路交通总量的措施,其中适量限制外地机动车在市内的通行范围。
(通讯员赵起鸿刘兴伟记者程贤淑)■10月17日至22日,持有《外来机动车通行牌》的货运车禁止驶入中山西路—中山北路—中山北一路(西宝兴路—广中路)(含上述道路或 路段)—中山北路(广中路—中山北二路—中山北二路—黄兴路(中山北二路—宁国路)—宁国路—杨浦大桥及其地面道路至黄浦江边—罗山路—罗山路立交—罗山路(罗山路立交—龙阳路)—龙阳路(罗山路—龙阳路立交)—龙阳路立交—龙阳路(龙阳路立交—南浦大桥)—南浦大桥—中山南一路—中山南二路(不含上述道路及内环高架道路)。
■10月17日至22日,持有市公安局发给外省市来沪专用通行证的小客车和《外地货运汽车通行证》的货运机动车禁止驶入的地区:
【浦东范围】钱仓路东方路口起—东方路—张扬路—黄浦江边组成的范围(不含上述道路)。杨高花木路口起—杨高路(含)杨高中路(含)—芳甸路(不含)—花木路(不含)至杨高路花木路口组成的范围。
【浦西范围】中山东二路复兴东路路口起—复兴东路—复兴中路—复兴西路—华山路—江苏路—愚园路—北京西路—北京东路—河南北路—天潼路—东大名路—东大名路公平路路口止(不含上述道路)。
■从10月14日至22日,外省市来沪大客车、小客车、货运机动车禁止进入杨浦大桥及其地面道路,从黄浦江边向北—周家嘴路—军工路—逸仙路—场中路—沪太路—汶水路—真北路—天山西路—剑河路—北翟路—环西一大道—漕宝路—虹梅路—梅陇立交—虹梅南路—环南二大道—徐浦大桥及其地面道路至黄浦江边—环南一大道—杨高路立交—杨高南路—龙阳路立交—龙阳路(龙阳路立交—罗山路)—罗山路(龙阳路—罗山路立交)—罗山路立交—罗山路(罗山路立交—杨浦大桥)—杨浦大桥及其地面道路至黄浦江边所构成的范围(不含上述道路)。
特种车辆、外省市与上海省际线路班车、持有交巡警总队发给的外省市来沪专用通行证的小客车和持有《外来机动车通行牌》、《外地货运汽车通行证》的货运机动车可进入上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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