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正旺通讯员杨柳风)阳新纺织厂因生产不景气,今年已7个
月没发工资,厂长冯辉敏不谋脱困大计,却将心思用在中饱私囊上。最近,阳
新县纪委查出冯辉敏与副厂长赵恢荣相互勾结,分别贪污、受贿、挪用国家和
集体资金55500元、52641.54元的事实。
1998年4月,43岁的冯辉敏受命到已陷入困境的阳新县纺织厂任厂长、党总
支书记。 半年后,冯就开始“动手”了。当年10月,纺织厂搞房屋维修,冯计
上心来,将其子的7000元装修费打入厂维修费中予以列支,然后将装修商空开
的3张借条拿到厂财务报帐,轻易捞得7000元。
出租部分车间厂房以补生产不足,这是许多困难企业的一条生路,但冯辉
敏却弄成个人的生财之道。冯多次拿走租金共91650元,案发前,冯通过报销费
用等形式“偿还”61718.50元,仍欠29931.50元。
九江市某公司在纺织厂内设有一个纱厂。冯“吃里扒外”,私下在该纱厂
兼职两年,领取报酬达24000元。
分管经营的副厂长赵恢荣见新来的“一把手”捞钱有方,很快与他狼狈为
奸,与冯合谋虚列贪污公款、收受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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