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讯在线讯 日前,山东某体育学校的一名举重教练在得知检察机关掌握了他有关经济问题的证据后,竟想出“高招”:将8万元受贿赃款存入“981廉政账户”,企图蒙混过关。尽管机关算尽,最后仍难逃脱法律的制裁,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今年40岁的杨某,是某体育学校的举重教练。一审法院认为,杨某在体校担任举重教练期间,利用其在招生工作中的选才、推荐权,以及培养学生期间的选拔权,于1997年 5月至2000年8月期间,先后8次收受外地学生教练或家长贿赂的现金共计52930元。
据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2001年4月,就在检察机关接到举报,对杨某存在的经济问题进行调查并掌握了一定证据时,听到了风声的杨某,一边与行贿方家长电话联系订立攻守同盟,一边将8万元钱存入了济南市纪委在银行设立的“981廉政账户”,并于当晚将存款单据交给体校的党委书记,说是“把一些不好处理的钱”交到了“廉政账户”,但没有说明钱的来源。
早在2001年初,学校领导就杨某收受两名学生2万元钱的问题,找杨某谈过话,3月,学校党支部研究决定将杨某停职检查,不再参加今年的选才、招生工作,不再带队员等。
据悉,对一审判决,杨某不服,已经提起上诉。检察院有关人士认为,杨某虽然把钱存入“廉政账户”,但这是在检察院对其经济问题进行调查并掌握了一定证据之后,是企图逃避法律制裁而想出的歪招。有关人士表示,“廉政账户”有着非常严格的工作程序和记录,想打歪主意的人不会有可乘之机。(记者孙覆海通讯员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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