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讯在线讯 对一些该参保不参保,该缴费不缴费的单位,河南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人事厅、财政厅、劳动与社会保障厅等11家部门近日联合采取行动,给这单位领导戴上“紧箍咒”:凡拒缴、拖欠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其经营者不得晋级、兑现年薪,甚至撤销其职务。
对应参保不参保或有能力缴费而拒缴、拖缴、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各级劳动 保障监察机构要依法下达限期参保缴费指令书。对逾期仍不参保和没有足额缴费的单位,除按规定加收滞纳金、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外,还要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经营者(包括厂长、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等,下同)的行政责任;对拒不参保缴费的单位,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欠费单位的经营者,不予审批晋升工资或兑现年薪。
对不依法缴费的国有企业的法定代理人、总会计师除不能晋级、评选先进和获得年终奖金外,拖欠当年还要给予警告,次年仍拒缴纳的,给予其撤职处分。
对具备出口退税条件但应该参保不参保或拒缴、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有关部门暂缓退税或贴息。(彭长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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