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林艳萍、通讯员赖悦辉、实习生赵冬梅)尽管《广东省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已将近两个月,然而,不少餐馆、酒楼、
食店悬挂的“野味”、“蛇餐馆”、“百雀馆”等招牌、广告依然举目可见
,这是笔者日前采访由省政协委员组成的“保护野生动物专题视察团”了解
到的。
据了解,尽管近年来我省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虽有成效,对破坏野
生动物资源的 违法犯罪行为实施了严厉的打击,但是保护野生动物还没有真
正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省消费者委员会最近的一项调查显示,我省仍
有10%的消费者不愿承诺拒食野生保护动物。据统计,我省属于国家保护
的“三有”(有益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量大且面广
。然而视察团在广州市的新源野生动物交易市场发现,70%的品种属于“
三有”对象。
视察团还了解到,我省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严重不足
。在东莞市,有野生动物驯养经营企业10多家,是早已闻名的野生动物中
转站和集散地,但至今没有管理机构,没有专职的管理人员,也没有固定的
经费来源。我省目前查处的案件90%以上都是来自“线人”举报,而“线
人”大多是先讲好“线人费”才肯提供线索,由于经费不足,“线人”的报
酬条件难以兑现,致使不少的举报人放弃举报。
省政协委员建议,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改变市民食用野生保护动物的
陋习;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有奖制度,使全社会对野生保护动物做到不
敢抓、不敢买、不敢卖、不敢吃;由工商、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一次检查清
理,对各地餐馆、酒楼的“野味”、“蛇餐馆”等招牌、广告进行彻底清除
。此外,针对我省目前物种多、种群数量少,野生动物资源遭到破坏的情况
,建议建立野生动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并在全省范围内禁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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