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以保护、培育森林资源,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生态环境和美化城市为目的的《深圳经济特区生态公益林条例(草案)》,于近日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在这份议案中透露:生态公益林将成为我市未来几年城市林业建设的主导和发展方向,并通过立法等加强建设和管理。2010年公益林将达57238公顷
根据本条例(草案)规定,我市将对森林建设结构、比例等进行调整:按照省生态公 益林有关建设规划纲要和我市生态风景林建设工程“总体规划”的要求,到2010年,我市将营造生态公益林57238公顷,占林业用地的65.4%,其中水源涵养林所占比例也不能低于10%;未来几年,整个城市森林建设以生态公益林为主。森林覆盖率目前已达47.7%
深圳自建立特区以来,城市林业建设取得较大成绩,绿化已全面达标,并先后获得全国和省的多项“绿化先进”荣誉称号。今年4月,市政府还被全国绿委、人事部、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绿化先进集体”称号。据最新统计,我市目前的林业用地面积已达87239公顷,其中林地面积79463公顷,森林覆盖率达47.7%。
近几年,在建设园林花园式的现代化国际性城市活动中,市绿委办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了关于生态风景林建设工程的规划意见和总体规划,并通过评审论证;龙岗、宝安、罗湖等区还建设了5个面积达4300亩生态风景林示范点。4大隐患困扰城市森林
但我市的城市林业建设却存在多个亟待解决的问题:随意征占林木、乱砍滥伐林木现象还较严重;对生态破坏很大的“陡坡种果”现象有蔓延之势;防治病虫害形势严峻———潜伏着爆发大规模病虫害危险。条例(草案)还就生态公益林的管理机构、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野生动物保护等作了规定。(记者洪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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