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广州专讯 日前,备受关注的广东韶关“燕华案”尘埃落定。原浈江区城市信用社主任陈建明夫妻把浈江城信用社变成了“私家银行”,先后为自办万通公司及其妻黄燕华所办燕华集团共贷款5.33亿元。9月13日,韶关中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陈建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黄燕华有期徒刑14年。
据广州日报报道,1999年11月26日浈江区城市信用社停业整顿时,其账面资产总额为 8.39亿元,其中信贷资金为6.6亿元。而在陈建明自1991年被聘为浈江区城市信用社主任期间,先后为自办万通公司及其妻黄燕华所办燕华集团共贷款5.33亿元,夫妻两人把银行的信贷资金揽进八成。到2001年8月30日止,有关方面所追回的该项贷款只有3835万元,按最乐观的估计,把陈氏夫妇在香港、广州、韶关等地所有物业拍卖所得也不会超过1亿元,也就是说,剩下的4.33亿元将烟消云散。
陈建明原为一个没有正式干部编制的信贷员,1991年被聘为城信社主任后,以自批自拨的方式将手中的许多资金都贷给自己要好的亲朋好友,前提是贷款得买他老婆开办的燕华集团的高价商品房。其妻黄燕华夫贵妻荣,由一个卡车司机暴富,身家迅速过亿。黄燕华暴富在韶关创造了许多神话,当年30出头的她受到过许多领导的接见,头上洒满无数光环。
令人愤慨的是,陈建明夫妇在韶关也修建了一座“红楼”别墅,占地1000多平方米的豪宅大可与星级宾馆媲美,花园、桑拿房、游泳池、网球场、卡拉OK厅等一应俱全。该房里一个水龙头就值3万多元人民币,如此奢侈所付出的是4.3亿元的国家资产。(缪洁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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