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学兵)昨天上午,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窝案的又一
民警杨桂平贪污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受审。
“领导要我犯罪,我也没有办法。”这是原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
所海珠分所民警杨桂平(男,32岁)昨天在接受法庭审判时的哀叹。他因
1996年至1998年间与马红华、郭京华私分了海珠分所的210万元
公款(详见9日广州新闻版报道)而被指控犯贪污罪,他对 被指控的事实供
认不讳。
在庭审过程中,记者听到一段耐人寻味的对话。
公诉人(下简称“公”):你是如何参与私分公款的?
杨桂平(下简称“杨”):1996年底,马红华和郭京华回到办公室
后对我说,从化的别墅很漂亮,他们已经看过了。叫我把小钱柜里的90万
元拿出来买房。
公:谁提议的?
杨:马红华。
公:当时你没有反对吗?
杨:反对有什么用?我只是个小民警,领导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办。
公:领导叫你犯罪你也犯罪?
杨:我没有办法。
公:做账没有?
杨:做了。写了“90万元用于购房”几个字。
公:账本在哪里?
杨:被马红华拿走了。
公:后来120万元为什么要私分?
杨:也是马红华提议的。1998年,我们大家在一起吃饭时,她说钱
快拿回来了,反正海珠分所已撤消了,就分了吧。10天之后,她把我叫到
办公室,给了40万现金。
公:后来为什么又还给马红华了呢?
杨:2000年4月,张林生出事之后,她也被查了,就赶紧叫我还钱
,装作还没收回借款。
广州中院将对此案择日宣判。另据悉,广州市交警支队原副支队长苏建
乐今天在花都区接受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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