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11日电(李煦高志海) 15年前北京人程占明杀人后潜逃异地,更名与一女子成亲生子,但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虽“时过境迁”,最终还是没能逃脱法律的严惩。
记者今天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杀人犯程占明已于日前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他成亲生子的妻子也同时以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据了解,北京市无业人员程占明1980年与当时的女友胡小姐开始交往,而胡小姐的父母一直反对女儿与程占明谈恋爱,后胡小姐提出要与程占明分手,程占明因此对胡小姐的父母怀恨在心。1985年11月16日中午12时许,程占明携带匕首,用事先配制的钥匙开门进入胡小姐家中,与胡小姐的父亲相遇并发生争执。程占明用铁锤、菜刀及随身携带的匕首等凶器,先将胡小姐父亲杀死,然而又藏在胡小姐家中,待胡小姐母亲缪某外出回家后又持匕首将胡小姐的母亲杀死。
程占明作案后逃至河北省某镇,改名为程晨,并与孙海燕结婚生有一子。1999年9月,北京市公安机关曾到河北省程占明与孙海燕的住处抓捕程占明未果,孙海燕在明知丈夫程占明有违法犯罪行为而且正在被公安机关抓捕的情况下,仍受程占明的指使,变卖家产为程占明提供帮助,并与程占明一同潜逃至河南省某地躲藏,逃避法律制裁。最终,程占明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追逃专项斗争中落入了法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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