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香港律政司和法律教育信托基金合办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香港法律教育及培训的影响”研讨会。来自内地、香港的400多位法律界人士出席了会议。
香港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在会上致辞表示,中国“入世”在即,内地涉外经济活动必然剧增,内地有关部门已经于年初通过法例修订,容许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在事前已经有协议下,于发生纠纷时,可以选择所使用的法律,以及通过香港及其它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这为 香港的司法部门和法律服务部门带来新机遇和新挑战。随着内地开放法律服务市场,香港将逐渐成为外国律师的地区中心。香港律师可以在内地提供法律服务,也可在香港提供涉及内地商贸的法律服务。香港的司法机关在商务仲裁方面也将扮演重要角色。中国入世后,香港绝对有条件成为国际性法律服务中心。
参加这次会议的专业人士认为,中国在入世后将开放包括法律专业在内的服务行业,但内地能处理国际性业务的律师目前只有数千人。内地的审判制度正在完善过程中,部分程序性环节尚未与国际惯例接轨。而培训出一支有国际视野、熟悉世贸规则和懂得应用国际商务游戏规则和国际惯例的法官队伍需要相当的时间。在这种形势下,香港在司法和法律服务方面比较成熟的优势可以得到充分利用。
香港律师界人士指出,香港与内地同文同种,内地当事人能与香港律师直接沟通,加上两地在历史和文化上的紧密联系,以及对内地市场运作有一定程度的认识和了解,故香港吸引力会较大。同时,香港邻近内地,内地的当事人不用跑到老远的外国去参与诉讼。另外,香港律师在与内地同业携手合作的过程中,香港律师较愿意转让技术,与内地律师分享经验,彼此增进专业水平。
与会人士认为,向外来投资者推广香港法律仲裁服务,特区法律界人士认为是一个“三赢”方案。国际社会比较熟悉香港的法律制度,中、英文都是香港的法定语文。内地和香港可通过适当安排,鼓励外来投资者多利用香港法律谈判和签署涉外合同,选用香港的法律和香港法院或仲裁机构去处理纠纷。此举能缓解中国加入“世贸”初期司法机关面对的庞大压力,促进外商来内地投资的顺利扩展,同时也是香港法律及相关专业人士带来更多新的机会。(刘青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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