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静安法院传来信息,今年1至9月,该院探视权诉案比去年同期上升75%。离异的父母一方,为维护自己探视儿女的合法权益走上法庭。
以往,离异的夫妇,常常为探视由另一方抚养的子女所困扰,由于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异,双方难免有些怨恨,有时抚养孩子的一方,为了泄恨,故意不让另一方探视孩子。毕竟血浓于水,不能看到亲生骨肉,悲愤心情可想而知。今年3月,修改后的《婚姻法》将探视权 以法律的形式给予肯定。
据该法院的承办法官胡智明介绍,修改后的《婚姻法》实施以来,尽管探视权诉案大幅上升,但原告在行使诉权时反而趋于理智,达成探视权变得有商有量,气氛缓和,这离不开法官审理有法可依,也反映了市民法律意识增强。如赵某虽被原妻告上法庭,但最终他同意离异的妻子每月看望儿子两次,隔周的周六上午9时,在赵的住家弄口接儿子,次日晚上8点在原地点送回。原告朱某为对女儿倾注更多的爱,诉请将每月探视2小时,变更为每月3天。也得到了对方的同意。法官告诉记者,过去这“探视权”案最棘手,一方坚持不让对方看小孩,而小孩又不能作为标的物来强制执行。
现在这方面的官司多了,但有了“探视权”的法律条文,反而好处理。(记者杨志洪通讯员李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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