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认为深圳市妇女儿童医院和深圳市儿童医院治疗存在重大过错,致使星星小肠只剩下32厘米落下生理残疾,今年5月21日,身为警察的章先生把深圳市妇儿医院告上福田区法院。法院审查后予以立案,并查封了妇儿医院与此案有关的病历档案。随后,章又将深圳市儿童医院告上法院。
据了解,福田区法院受理章状告妇儿医院一案后,于6月26日委托深圳市卫生局进行了 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果是:该案不属于医疗事故。理由是,首次手术后,患儿可正常进食,手术效果是肯定的;至于患儿出院后仍有轻度呕吐,可能与术后肠粘连有一定关系,但属腹腔手术难以避免的并发症。患儿后来在深圳市儿童医院被诊断为肠坏死,则与妇儿医院的手术无关。
鉴定同时认为:“市妇儿医院在该事件中存在如下不足:如术中决定行阑尾切除术应事先征得家长同意,术后也应向家长说明。患儿在市妇儿医院出院时仍有轻度呕吐,应继续留院观察。”
对此鉴定结果,章表示不服,并于10月8日向广东省医鉴会申请重新鉴定。章状告儿童医院一案至今尚未作医疗鉴定。 (新快报记者 温建敏 林靖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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