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16日电(记者 徐仁杰) 为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北京市通过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增强了对编造虚假统计数字者的处罚力度。
北京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今天审议通过的《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修正案》,对违反该条例的行为,在过去规定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基础上,增加了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尤其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的领导人增加了义务规定和违规行为的处罚 条款。
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的这项修正案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的领导人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提供的统计资料不得擅自修改,也不得授意和强迫统计人员修改。”“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领导人授意或者强迫修改统计资料的行为,应当拒绝、抵制,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并对所报送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的领导人不得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或者对拒绝、抵制编造虚假数据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今天出台的《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修正案》,在对领导人义务作出规定的同时,相应增加了对领导人法律责任的规定。《条例》修正案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的领导人“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市或区、县统计局予以通报批评”;“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或者拒绝、抵制编造虚假数据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
   手机铃声下载 快乐多多 快来搜索好歌!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