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项仙君、通讯员陈天宇)受省高院的委托,10月12
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虎门700万元劫案主犯陈伟森、梁连胜、谢贵鸣
作出终审宣判。
1999年底,罪犯梁连胜得知何某某经常携带巨款从番禺到东莞虎门
镇兑换港币,就暗中驾车跟踪。去年3月,梁犯先后纠合陈伟森、谢贵鸣、
陈柱胜和同案人孙毅光、邓伟棠(孙、邓另案处理),密谋抢劫何某某。同
年4月5日上午,梁连胜、陈伟森、谢贵鸣、陈柱 胜及孙毅光、邓伟棠携带
枪2支、水果刀2把、铁锤1把和面罩,驾乘两辆无牌小车从深圳市窜到虎
门镇某高速公路口等候。当何某某驾车和陈某某出现时,邓伟棠、孙毅光分
别驾车从前后方向碰撞和拦截,迫使何停车。陈伟森、孙毅光分别持枪向何
的别克小车连开5枪,梁连胜持铁锤打碎车门玻璃,致何某某轻伤,并喝令
何某某和陈某某下车,谢贵鸣持刀将陈某某砍伤。之后,由梁连胜驾驶别克
小车,其余5人驾乘无牌车逃走。取走放在别克小车上的人民币70997
06元后,梁连胜等人将别克弃诸路边,逃到王美英家分赃。其中梁连胜、
陈伟森分别分得赃款205万元和157万元。陈伟森将大部分赃款交给王
美英、曾庆阳保管。此外,陈伟森还于1998年3月13日晚伙同他人为
朋友出气,在深圳市宝安区某商场持刀将被害人曾太池刺死。
东莞市中院于今年5月9日一审判处陈伟森、梁连胜死刑,剥夺政治权
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谢贵鸣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陈柱胜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一审宣判后,陈伟森、梁连胜不服,向广东省高级
人民法院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二人上诉,维持原判,核准对二人
的死刑判决并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为陈伟森窝赃的曾庆阳、王美英各被判
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分别被并处罚金5000元和1万元。
宣判后,陈伟森、梁连胜等死刑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手机铃声下载 快乐多多 快来搜索好歌!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