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经过2年多的酝酿,南京市首部《电梯安全监察和质量监督办法》,10月16日起正式颁布实施。至此南京市数千部电梯的安全运行与管理有了法律依据。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南京市电梯拥有量以每年15%以上的速度增加,目前全市共有34个品牌的5888部电梯,其中客用电梯3488台,每天约有200多万人次乘坐使用电梯。与此同时,与电梯有关的事故也时有发生,加强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定相关的法律依据显得十
《南京市电梯安全监察和质量监督办法》明确规定:使用单位对电梯的使用和安全运行负直接责任,使用单位必须与有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签订维修合同,并提前一个月申报年度安全检测;安装、维修保养和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持证上岗。
《办法》还要求各电梯使用单位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责任重于泰山”,一旦由于掉以轻心而引发的人员伤亡事故的,将严厉追查当事人责任。(凤宁 仲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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