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受当前国际市场原油、成品油价格影响,经国务院批准,我省自10月17日起全面上调汽油、柴油价格。调整后,全省汽油零售中准价格每吨提升250元,每升提升0.19元,0号柴油零售中准价每吨提价20元,每升约提价0.02元。
调价后,南京市场汽、柴油中准价每吨分别为3275元和2945元,每升分别为2.42元和2.50元,苏南四市汽、柴油中准价每吨分别为3310元和2975元,每升分别为2.45元和2.53元 ,苏北八市汽、柴油中准价分别为3330元和2995元,每升分别为2.46元和2.55元。成品油经营企业可在上述中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8%。省物价局要求各经营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执行。对违反规定者,市民可向当地价格举报电话12358投诉。
在调整油价的同时,物价部门还针对现行的成品油调价机制存在的滞后期长,方案过于直接透明、与国际市场供求不一致,以及价格变动频繁等问题,进行了调整。改变现行一月一调的办法,只有当国际市场油价变动超过一定幅度时,才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在成品油零售价仍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前提下,扩大浮动幅度,由原来上下浮动5%扩大到上下浮动8%。为避免国际油价涨跌过大给国内市场造成的不良影响,国家将设定一定的涨(跌)区间,来调节成品油价格。当国际原油价格高于一定水平时,考虑用户的承受能力,由炼化企业消化部分涨价因素,价格适当少提;当国际原油价格低于一定水平时,考虑国内石油企业面临的压力,价格适当少降。当国内成品油市场价格出现剧烈波动时,国家则依据有关规定,采取临时性干预措施,以稳定成品油市场价格。(省物价 黄红芳)
   手机铃声下载 快乐多多 快来搜索好歌!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