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曲阜10月17日讯 (通讯员 张明霞 记者 张宏磊)曲阜市四村民盗掘古墓,两次就盗得西汉晚期文物15件、其中珍贵文物5件。日前,曲阜市法院审理这起盗墓案,被告人颜世杰等4人分别被判处3—10年的有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颜世杰、颜培华、颜世孝、颜刚等4人均是曲阜市书院镇汉夏村村民。今年2月初的农闲时节,颜世杰等4人在一起打牌时,颜世杰提出村子附近有古墓, 挖点“东西”可以赚钱,其他3人随声附和。后来4人便分头回家备齐探针、铁锤、矿灯、铁锨等盗墓用的工具。
今年2月中旬的一天深夜,4人来到汉夏村西北方向的一砖厂附近,经过一番探测后发现一处单室墓。4人将墓室掘开后,盗得玉蝉3只,白玉鼻塞4对8件。6天后,4人又在村西一双室墓盗得铜昭明镜、铜带钩、玛瑙圆形坠等文物4件。
今年4月14日,经过当地群众举报,公安机关迅速将4人抓获,并从被告人颜世杰、颜培华家中搜出了还未来得及出手的15件文物。经国家文物委员会鉴定,颜世杰等4人所盗文物均系西汉晚期文物,其中一只玉蝉为国家二级文物,另两只玉蝉、铜昭明镜等4件文物为国家三级文物,其余的10件文物为一般文物。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颜世杰在盗窃古墓的犯罪中,制造工具、探测墓穴并将盗得文物藏匿在家中是主犯,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被告人颜培华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被告人颜世孝和颜刚被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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