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对黄渊虎10年前的历史不甚了解,但能在20岁时就进入国企子弟学校做一名教师,看来黄渊虎的青少年时代不会太差劲。但有一点似乎可以肯定,在这位年轻人青春躁动之时,他的人生旅途发生了大逆转,一时糊涂犯下的错误整整惩罚了他十年。本人不想过多探讨法院两审判决的对与错,只是隐约感到有些忧虑,如此,已过而立之年的黄渊虎今后该如何面对人生、家庭、事业和社会?
信奉基督的人犯了错误以后,常会面对耶稣祈祷仁慈的上帝能够宽恕他;佛教徒触犯了戒律,也会被罚面壁思过祈求佛的原谅,以便来生重新做人。宗教虚无缥缈的东西本人并不相信,但是善待人,善待世间一切生灵,应当是一种美德。人非圣贤,谁能无过,如何对待犯了错误的人,我们党早就有条规矩,叫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如果我们总是把人家犯的一点点错误揪住不放,念念不忘,缺乏诚心和善意,这个世界将是可怕的。
“文革”期间我正在读初中,一位同学在游玩之后一时口渴,到老百姓的菜地里偷吃人家几个西红柿,被“贫下中农”抓到了,暴打了一顿后一查,出身是地主,这下可完了,他被送到了“工读学校”。在尔后的许多年,这位同学的档案中始终存着这段不光彩的历史,当兵不成,上大学不成,入团入党不行,连分配进工厂也不行,最后只好去插队。再后来,返城找工作,还是因为档案中有这么一段历史,总也不能如意,人家谁一看档案就摇头。后来我听说,这位同学在社会上瞎混,真的成了一个大盗贼,并且被判了刑。类似的故事其实很多,假如当时我们能够善待犯过错误的人,不要让他们总是背负着“罪名”结果将会如何呢?假如黄渊虎是我们自己或是自己的亲兄弟,我们会如何看待,如何处理呢?有时候,换位思考也许会使我们更加能够善以待人。
对一个人的错误耿耿于怀终生不忘,不是文明社会的标志。马克昌教授提了一个很好的建议,我们国家是否也能制定一部“前科消灭法”呢?其实,更重要的是中华民族的善良忠厚、宽以待人的优良传统应当光大,特别是对年轻人。档案管理虽然是人事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摒弃利用档案打人、压人、整人、把人看死的“极左”陋习呢?
当年,黄渊虎虽说不是小孩子,但毕竟是刚刚进入初恋时期的年轻人。青春躁动期间,年轻人“偷吃禁果”的故事,在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种社会制度下都是很难避免的。能不能因此就下结论这是“道德败坏”,从而影响终生。笔者实在不敢苟同。
本人无意评判当年武大对黄渊虎的处分是否过当,也不反对对此类年轻的错误给予必要的教育,但无论如何不能惩罚一辈子。当然笔者也注意到,武汉大学在对黄渊虎考博“政审不合格”的表达方式上,尽量在回避当年的事情,只说是黄与向某相比较略逊一筹。而明眼人不难看出,所谓的相比较,比的是什么。
在我国如今的法制社会中,青少年犯罪可以为其开设特别法庭;犯罪分子只要痛改前非,表现出色在狱中也可以读大学,刑满释放后仍然受到社会的欢迎;就连法轮功习练者,全社会也对他们伸出了热情的双手,帮助、挽救他们。而对一个一时失足犯了错误的年轻人,怎么就不能敞开温暖宽大的善良母亲的胸襟呢?(万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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