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10月19日电(记者鄯宝红 尹天玺)山西省纪检委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对震惊全国的山西运城“贿选案”的查处结果:包括河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市委组织部部长在内的152名涉案人员分别受到不同程度的党纪、政纪处理;中共山西省委对运城市委予以通报批评。
运城“贿选案”被揭露后,在中央纪委和山西省委的直接领导下,山西省纪委对事件 进行了全面调查,现已基本查清了真相。经查,去年12月在选举出席运城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过程中,由于河津市委、市人大主要领导违反组织程序、严重失职,致使发生了贿选事件。
现已查实,河津市共有21名代表候选人给河津市人大代表送了钱物,总金额达101万余元,其中现金90.5万元,毛毯、内衣、高档香烟等价值5.7万元,宴请开支约6.4万元。有123名河津市人大代表收受了钱物,其中包括部分市领导干部、乡镇党委书记及一些普通党员干部,个别人还直接参与了为候选人拉票送礼活动。
山西省纪检委在通报中提出,这起严重贿选案件,持续时间之长,参与人数之多,涉及面之广,都是罕见的。贿选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败坏了社会风气,造成了十分严重的政治后果。对涉案人员作出如下处理:河津市人大党组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吕耀祥被开除党籍,依法罢免其山西省人大代表、运城市人大代表、河津市人大代表和河津市人大主任职务;原河津市委书记薛吉祥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河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天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整其职务,另行安排工作;有6名河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中2人被罢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大代表职务。河津市人大党组被改组。在行贿人员中,有10人被依法罢免运城市人大代表职务,其中2人被开除党籍、5人受到留党察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收受钱物的国家公职人员,有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另外有116名收受钱物的人大代表,鉴于认错态度较好,免于处分,责成运城市委对他们进行党性党纪教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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