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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紫金山顶建起“怪物” 两教师状告规划局(图)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10月19日17:15 金羊网-羊城晚报

图为已经停工的观景台

  南京消息 今年,南京市中山陵园管理局于中山陵风景管理区内紫金山兴建“南京紫金山观景台”,此事经当地媒体披露后,引起南京社会各界的强列关注。17日下午,东南大学两名教师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南京市规划局撤销对紫金山观景台的规划许可。

  紫金山上凸现“怪物”,两教师愤而告状

  据了解,这座观景台整体结构为“框筒七层、地下二层”,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位于紫金山最高峰头陀岭。

  施建辉、顾大松两位老师既是东南大学法律系的老师,也是有多年从业经验的律师。据两位老师称,他们几乎每天都要去紫金山,紫金山甚至成为他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可是突然有一天他们发现紫金山竟然多了一个这样的“怪物”,他们在感情上和责任感上都难以忍受。回去翻阅了相关法规后,他们决定将批准这一项目的南京市规划局告上法庭。

  17日下午,顾大松老师来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代表两人递交了行政起诉状。他们在诉状中称,观景台的钢筋水泥建筑兀立于连绵起伏、绿意盎然的紫金山脉的最高处,极大地破坏了南京市民引以为荣并享誉海内外的紫金山自然景观,同时也极大地影响了凭票入园的游客的游兴。

  根据《南京市中山陵园风景区管理条例》的规划原则,风景区各项建设设施应当与风景区环境相协调,因而他们认为南京市规划局在对观景台的规划许可中未依法行政。同时,他们购买了年票,对方有义务提供优美的环境,观景台的建设破坏了其享受自然景观带来的精神上的愉悦。

  两位老师还表示,希望通过这次诉讼能引起人们对公共利益的维护,也希望推进对环境保护及人文方面的依法行政的监督。

  有关专家:“不是好看不好看,而是合法不合法”

  南京大学从事风景和城市规划研究的姚教授指出,现在不是观景台好看不好看的问题而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合法的问题。目前相关法律法规有《国家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条例》、《南京市中山陵园风景区管理条例》和《南京市总体规划》,三部法规的精神一致表明这一地方不能再盖任何其它建筑,特别是不能改变山的轮廓线,而观景台所在的山顶又恰恰是轮廓线的交点。姚教授还表示,对紫金山头陀岭观景台的批准,南京市规划局未能依法行政。姚教授说,现在各方面都在要求城市化,但风景区一定要风景化,坚决反对城市化,千万不要把这一自然性很强的地方搞成新街口、夫子庙。南京建筑工程学院的一位从事建筑研究的老师也对观景台进行质疑,这位老师说,从建筑角度讲在山上建房子也不合理,从古到今建筑都是依山傍水,这样才有整体感,才能与自然山水融为一体,现在在钟山风景区顶峰建此建筑,毋庸置疑将打破这一地区风景的和谐和统一。

  中山陵园回复:没考虑破坏“自然景观”

  17日下午,记者赶到中山陵园管理局就“观景台”问题再次进行采访该局办公室张主任较为细致地向记者介绍了情况。张主任说,这座建筑名为“观景台”,实则是“气象观测台”,因其建设的出发点是江苏省气象局为更为准确地预测南京地区的气象而要建一个高水平的气象观测站,为确保观测预报效果,才选在了最高峰。在设计上当时进行了国际性招标,共有韩国、香港、台湾及大陆共9家单位参与竞标,最终由华南理工大学设计院中标。当记者问,当初在选址于头陀岭上时有没有考虑到会破环紫金山的自然风貌时,张主任回答说,当时主要是考虑到气象观测效果,对这一点就没作太多的考虑,也没想到市民们会有这么大的意见。随后这位老主任望着窗外的“观景台”,颇有意味地摇了摇头。最后,张主任表示,由于诸多因素,“观景台”已经停工。

  “观景台”有如一把刀插在南京人绿肺上

  一位署名“南京人”的读者说道,紫金山是南京的一处绿肺,而这个“观景台”就如一把利刃插在了紫金山这个南京人的绿肺上。这位“南京人”还介绍说,早在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修建紫金山天文台时,原先的方案是准备将天文台修筑在头陀岭上,但正是考虑到在头陀岭上搞建筑会破坏紫金山的整体风貌,最后才选择了下面的第三峰上作台址。而今,这个在作用、地位上都不能与天文台相提并论的“观景台”终于“占山为主”,实在让人不能理解。  (宁晨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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