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湖北网10月20日消息:日前,湖北省财政厅就贯彻落实全省农业税灾歉“重灾多减、特重全免”等系列政策,向各级财政部门提出了要求,强调各级财政局“一把手”对这项工作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抓,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使受灾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据湖北日报报道,湖北财政厅要求:把落实农业税减免政策,同贯彻“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结合起来,严格按政策办事;迅速组织力量,深入灾区核实灾情,全面准确掌握受灾情况,分村、分组、分户建档建册,做好农业税灾歉减免的各项基础性工作;严格按规定的农业税灾歉减免程序办事,确保减免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兑现到户;县、乡、村、组对受灾农户的减免结果,要通过多种形式予以公示,真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建立农业税灾歉减免资金专户,确保减免资金尽快落实到位,当年减免当年落实到纳税人;切实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严禁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灾歉减免资金。
湖北财政厅规定,对于截留、挪用或抵扣农业税灾歉减免资金的,一经查出,省财政将追回其资金,并相应扣减下一年度补助资金,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从11月下旬开始,省财政厅将对农业税灾歉减免资金落实到户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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