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1日电(记者沈路涛) 从1994年到2000年,国家共向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5个自治区和贵州、云南、青海3个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份投入扶贫资金432.5亿元,仅到1999年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从4500万减少到1400万人,少数民族贫困县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增加了210%,达到1255.43元,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显著。
这是记者从今天在京举行的九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举行的第十七次会议上了解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铁木尔·达瓦买提出席了今天下午的会议。
国务院扶贫办公室主任吕飞杰在今天上午的会议上,汇报了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据介绍,在“八七”扶贫期间,全国592个国家重点贫困县中,少数民族县达257个。中央扶贫资金重点向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倾斜,针对少数民族的特殊困难,还安排专项资金;广泛争取国际社会支持,到目前为止,世界银行3期扶贫项目援助规模达6.1亿美元;东部沿海9个省份和4个计划单列市对口帮扶西部10省区。目前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吕飞杰介绍说,由于种种原因,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状况仍然十分突出,主要是低收入贫困人口数量较大,绝对贫困人口占全国总数的36.5%;自然灾害频繁,抗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较差,返贫率每年均在15%以上;当地由于生产生活条件差,人均消费支出偏高;基础设施薄弱,尚有许多地方不通电、通路;文化教育滞后,社会发育程度较低,农村劳动力文盲半文盲比例达30%以上。在今后扶贫工作中,少数民族县将在新一轮扶贫开发重点县占有较大比重,以充分体现中央向少数民族地区重点倾斜的政策,改善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增产增收。
委员们在听取汇报后,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委员们认为,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是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既是一项经济任务,也是一项政治任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对民族地区扶贫力度,采取各种措施加快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步伐,尽快缩小少数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差距。
在今天下午的会议上,委员们就各自所在省、自治区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情况进行了座谈。铁木尔·达瓦买提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表示,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各地各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和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力度,尽早制定和完善配套行政法规、规章和措施办法,使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落实到实处,为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全国人大民委主任委员王朝文主持了今天的会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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